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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湾大市场经营户入场公告
发布日期:2014-05-26 09:55:56   作者:   

张湾大市场入场经营户:
为确保张湾大市场经营户有序入场经营,结合市场实际,现将入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4年 5月27日— 29日共计三天,具体日程安排附后。
二、入场条件:
1、凡2013年4月之前,在原张湾蔬菜市场内实际从事经营活动,曾在河道管理处登记造册、有缴费凭证的受灾经营户,享有本次优先进场资格(附河道管理处张湾蔬菜市场经营户花名册)。
2、新市场经营范围包括农副产品和百货、五金、小商品类。在原市场从事其他服务业的经营户,必须无条件转行经营。
3、蔬菜自产自销区以当地村组、社区为单位集体报名。
三、注意事项: 
1、符合以上入场条件的原市场经营户,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计划生育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一寸白底免冠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登记。
2、逾期未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场资格。
3、请大家在公示期内(5月23-25日)对照花名册相互监督,在公示期间接受实名举报,凡经举报不符合入场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入场资格。
四、登记地址及联系方式
1、登记地址:新如家酒店背后篮球场;
2、张湾大市场管理办公室电话:8601669

特此公告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