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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第三周市场日常管理 考核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15-12-01 09:08:41   作者:   

      为持续落实《十堰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市场日常考核及处罚办法》,坚持常态化市场管理机制,11月18日、19日,中心龚如龙副主任组织人员对中心所属各市场日常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从检查情况看,各农贸市场整体环境卫生面貌良好,市场周边环境卫生得到不断改善,市场整体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受处罚的市场请接到通知后,及时到财务科办理相关手续,在本通报下发之日起7日内仍然不办理手续的,中心财务科直接在市场负责人工资里扣除。
      但在检查中仍然发现有一些问题和不足,针对考核中暴露出的问题,中心要求各市场要举一反三,分析原因,制定有效的改进措施,全面整改到位,确保市场的常态化管理。
附件:考核情况表
附件:市场照片
考 核 情 况 表

市场名称 存在问题 考核金额(元) 备注
光明市场 1、地面垃圾(1处*50元) 100  
2、车辆乱停乱放(1处*50元)
车城大市场 1、地面垃圾(3处*50元) 150  
东风市场 1、出店经营(1处*50元) 50  
顾家岗市场 1、地面垃圾(1处*50元) 200  
2、出店经营(3处*50元)
犟河市场 1、出店经营(1处*50元) 50  
老虎沟市场 1、地面垃圾(3处*50元) 250  
2、未穿衣戴帽(1处*50元)
夏家店市场 1、出店经营(3处*50元) 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