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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份中心农贸市场管理检查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15-11-05 16:15:18   作者:   

为加强市场管理,全面贯彻落实《中心市场日常考核及处罚办法》(十市服字【2015】46号),并结合市五创办月度考核情况,10月26日、27日、28日,中心陈志喜主任、龚如龙副主任亲自带队就中心所属各市场进行督查。现将督查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从现场督查考核情况来看,东风市场、犟河市场、张湾大市场管理工作做得较好,商品摆放有序,环境卫生基本合格。但是也发现个别农贸市场存在问题较为突出,和前一阶段创建时期相比环境卫生、管理秩序有明显滑坡,地面有垃圾、污水,出摊、出店经营现象明显,菜品摆放杂乱。如:顾家岗市场存在严重的出店、出摊经营现象;老虎沟市场存在出店、出摊,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在检查回头看过程中,顾家岗市场改观明显,老虎沟市场不达标情况依然存在,特别是公厕收费现象屡禁不止,且厕所内卫生较差。
受处罚的市场请接到通知后,及时到财务科办理相关手续,在本通报下发之日起7日内仍然不办理手续的,中心财务科直接在市场负责人工资里扣除。
各市场要针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要举一反三,分析原因,制定有效的改进措施,确保市场的常态化管理。
 
附件:考核情况表

考核情况表(排名不分先后)

市场名称 存在问题 考核金额(元) 备注
顾家岗市场 1、出店经营(10处*50元)
2、出摊经营(3处*50元)
3、媒体曝光(1000元)
1650 2015年10月23日十堰新闻点名批评
犟河市场 1、地面垃圾(5处*50元)
2、地面污水(1处*50元)
300  
夏家店市场 1、出店经营(1处*50元)
2、未在宰杀器杀鱼(1处*50元)
100  
老虎沟市场 1、出店经营(3处*50元)
2、出摊经营(5处*50元)
3、车辆乱停乱放1处(50元)
4、公厕收费(100元)
5、地面垃圾(8处*50元)
6、占道经营(4处*50元)
7、未穿衣戴帽(4处*100元)
8、媒体曝光(1000元)
2550 2015年10月23日十堰新闻点名批评
光明市场 1、出店经营(3处*50元)
2、出摊经营(8处*5元)
3、未穿衣戴帽(2处*100元)
750  
车城大市场 1、消防通道摆放货物(3处*50元) 150  
张湾大市场 1、未穿衣戴帽(1处*100元)
2、出店经营(1处*50元)
3、地面垃圾(1处*50元)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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