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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
双向选择实施方案
为优化人员队伍结构,合理配置人才资源,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因素,增强管理人员的责任感,配合市场竞标承包改革,经中心总支研究,决定对所竞标市场及中心机关部分科室的一般工作人员实行双向选择,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双向选择的岗位
第一轮双向选择的岗位为顾家岗市场、老虎沟市场、车城大市场、夏家店市场、红卫市场、犟河市场、办公室、信息中心的工作岗位,具体岗位职数及任职要求见附表。第二轮双向选择的岗位为第一轮双向选择后空余岗位,具体岗位职数及任职要求以当日公布为准。
二、双向选择的范围
本次双向选择范围以原部门为立足点,面向整个中心及下属各市场。参加对象为不担任中心机关科室负责人以上职务的中心所有干部职工。在市场承包竞标中落选的人员、未纳入此次竞标承包的市场工作人员、机动队现有工作人员(暂保留机动队机构,现有一般工作人员取消原岗位)应参加此次双向选择工作。
三、实施的步骤和程序
(一)成立双向选择工作领导小组。由主任王清明任组长,副主任龚如龙、计建荣、工会主席李小华任副组长,高勇、杜国强、冯亚玲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小华任主任。
(二)3月25日公布实施方案,进行部署动员。
(三)3月30日进行第一轮双向选择。
具体程序:
1.岗位选择。3月30日--31日,由双选对象个人根据公布的定编岗位职数及个人志愿,选择自认为合适的岗位,填报《双向选择岗位自荐表》(表四),每人可选报1—2个岗位。填报截止时间3月31日上午9时,填好后交给双向选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报者,作自动待岗处理。
2.人员选择。3月31日,双向选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双向选择岗位自荐表》进行汇总。汇总后将自荐情况反馈给各市场中标人及科室负责人,由各市场中标人及科室负责人根据本部门一般工作人员岗位和任职要求结合个人志愿情况,按照“双向选择”要求,填报《双向选择岗位用工意向表》(表五)交双向选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填报截止时间3月31日上午11时。
3、岗位对接。3月31日下午,双向选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市场中标人及科室负责人和一般工作人员双向选择的意见,将依次以个人志愿和单位选择相一致为基础,综合其它情况和因素,确定初选名单,同时被两个以上部门选中者,综合其个人意愿及工作需要等因素由双向选择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调配意见。
4、组织决定。4月1日,由中心人事科根据双向选择和调配意见,确定公布第一轮双向选择定岗人员,并办理相关到岗手续。
(四)4月2日进行第二轮双向选择
具体程序:
1.岗位选择。4月2日上午,双向选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空余岗位,由第一轮未被聘用人员根据公布的空余岗位再次填写《双向选择岗位自荐表》,交双向选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填报截止时间4月2日上午11时,逾期不报者,作自动待岗处理。
2.人员选择。4月2日下午,双向选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再次填报的《双向选择岗位自荐表》进行汇总。汇总后将自荐情况反馈给尚有空余岗位的部门负责人,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空余岗位数量和任职要求结合个人志愿情况,按照“双向选择”要求,再次填报《双向选择岗位用工意向表》交双向选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填报截止时间4月2日下午4时。
3、岗位对接。4月3日上午,双向选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部门负责人和一般工作人员双向选择的意见,将依次以个人志愿和单位选择相一致为基础,综合其它情况和因素,拟定第二轮人选名单报双向选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4、组织决定。4月3日下午,由中心人事科根据双向选择和调配意见,确定公布第二轮双向选择定岗人员,并办理相关到岗手续。
四、双向选择结果处理办法
双向选择工作结束后,上岗人员在聘任期内原则上不得办理离岗创业,确需离岗创业的,由本人提前1个月向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批后方可办理离岗创业,中心对其原岗位重新竞岗。
对在两轮双向选择中落聘且未参加离岗创业人员,给予待岗处理,集中组织待岗学习。学习结束,由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及岗位现状,安排其参加新一轮竞争上岗与双向选择。待岗期间只发基本生活费,且不享受其它福利。落聘人员,可办理离岗创业或申请辞职与调出。对于拒不参加待岗学习的人员,中心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停发基本生活费或辞聘的处罚。
五、纪律要求
全体干部职工要正确对待这次双向选择工作,端正思想,积极参加。要切实加强对双向选择工作的监督,严明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对双向选择工作中人为造成问题和不良影响,群众反响较大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市场要统筹兼顾,稳妥处理双向选择与业务工作的关系,在双向选择过程中,原有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保证市场管理工作正常开展。人员确定后,要妥善办理好工作交接,平稳过渡。
六、未尽事宜,由双向选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双向选择实施方案表格.doc[Download](说明: ) |